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安全生产委员会
:
2
023
年
6月2
2
日上午
7
时
55分左右,辽宁省营口市营口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钢铁)炼铁厂一号高炉在生产过程中炉缸烧穿,液态渣铁遇冷却水发生喷爆,目前已造成
5
人死亡、
4
人受伤。
该事故
发生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自查自改阶段、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端午节假期第一天,舆论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辽宁省人民政府提级调查。
经初步调查,
事故集中暴露出以下
突出
问题
:
一是
企业
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
,违规冒险蛮干
。
发生事故的一号高炉于
2
012
年投用,
已经
处于炉役后期,
此阶段
需格外关注炉缸安全状态。
6月21日
15
时
55分,
高炉西出铁口主沟漏铁,企业
将东西两侧出铁口交替出铁临时改为
东出铁口单侧出铁
,泄漏的铁水
将用于实时监测炉缸温度的热电偶信号参数电缆烧毁,
企业在
没有研判单侧出铁对炉缸耐火材料的侵蚀影响
、没有实时监测炉缸温度的情况下,冒险蛮干
1
6
小时。
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
营口钢铁在
逃生通道布局、主控楼功能设置、作业人员专业背景等
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事故高炉东侧
50米左右为主控楼,靠近和远离高炉本体的两头端部均设有楼梯间。
当炉缸烧穿,高炉冷却水遇泄漏的液态渣铁迅速汽化,
大量高压蒸汽冲向主控楼,气浪冲破窗户进入
靠近高炉本体一侧的楼梯间
,造成从此处逃生的
9人伤亡
。
该主控楼兼
作
办公楼,部分职能部门行政人员在楼内办公,增加了该区域的安全风险
。
炼铁厂厂长、炉长、工长等关键岗位人员仅关注高炉日常生产的技术指标,对炉役后期的安全风险缺少基本认知,对需重点监控的高炉耐火材料厚度、热电偶温度、热流强度等重要参数不关注、不了解、不掌握,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是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监管执法不到位。
去年
12
月
至本次事故前
,
全国
钢铁企业已发生
4起较大事故,其中3起发生在辽宁省
。
营口钢铁主要负责人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
不到位
,没有针对同行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属地监管部门对钢铁企业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在监管上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在
2
022
年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清零行动”结束后,
没有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整治成果没有得到巩固
,没有
牢牢
抓
住
钢铁
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
的主动权
。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决遏制钢铁等行业领域各类事故发生,
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
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
各地区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以
“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工作抓实抓细
。
要
推动企业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将各项工作部署
前置,
切实落实到一线车间、班组、岗位末梢,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
二、
在
吸取事故教训上下功夫。
各地区
要
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在巩固
2022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加强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要结合事故案例,认真查找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和完善针对性措施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并有效落实
。
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和整改,防止应急演练流于形式。
三、在强化隐患排查质量上下功夫。
各地区要
紧盯
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
“关键少数”,
督促指导其
带头学习研究并亲自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针对关键设备,
特别是
安全风险大的设备设施,开展风险辨识,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加强设备点检和岗位巡检,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
加强生产设备设施服役后期的安全管理,出现事故征兆果断停产检修
,
严防
“亚健康”运转、“将就”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在提升全员安全素养上下功夫。
各地区要督促
钢铁
企业
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懂工艺、懂设备,
严防安全管理
与
生产
实际
脱节;
加强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
现场操作人员
要懂安全、懂应急,
严防无知无畏、
冒险
蛮干。
要
督促企业关注生产经营困难、改制重组等特殊时期的员工心理状态,及时给予心理辅导,保持员工心态稳定,减少人员流失;做好人才队伍
“传帮带”,发挥安全团队作用,在企业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五、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上下功夫。
各地区要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业务知识的学习。要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执法检查,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
“一案双罚”
。
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
要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为企业提供合理
有效
的整改建议,
帮助
企业
解决
安全难题
、提高安全
生产
水平。
特此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
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