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拟订本市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11.统筹推进本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
13.承担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结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2011 年,新设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参加决算单位共计 19 个,其中包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市工业系统劳动力资源交流中心、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农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北京市工业系统人才开发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605334.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565.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762.2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31135.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847.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3%;经营收入228.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353.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6%。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044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4.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2%;项目支出427476.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24.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4年结余分配 767.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121.70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07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国防支出18.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4%;教育支出10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1014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1.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节能环保支出1816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4645.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4%;其他支出70.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国防支出”2014年度决算18.6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增加18.67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国防支出”2014年度决算18.6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104.0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77.1万元,减少42.55 %。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4年度决算104.0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77.1万元,减少42.55 %。主要原因:各单位按照新的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培训费的规定,规范了培训费的支出范围,减少了培训支出。
3. “科学技术支出”2014年度决算101451万元,比20104年年初预算增加71451万元,增长238.17%。其中:
1)“应用研究”2014年度决算468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4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项目为年中中央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
2)“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决算7491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64910万元,增长649.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3)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4年度决算2185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58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项目资金。
4. “文化体育与传媒” 2014年度决算200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相同。其中:
“文化”2014年度决算200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相同。该资金是2014年度北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4年度决算6931.0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633.36万元,增长10.06%。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4年度决算1828.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4.31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2)“企业改革补助”2014年度决算23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企业退出补助的中央专项资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4年度决算4867.9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4.05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使用2013年结转资金支付同仁堂非典口罩贮备费用。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581.7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0.4%。其中:
“医疗保障”2014年度决算581.7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财政年中增加的医疗保障经费。
7. “节能环保支出”2014年度决算18162.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8162.5万元,增长81.63%。其中:
1)“污染防治”2014年度决算2372.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7627.5万元,减少76.28%。主要原因:市财政局收回年初预算10000万元,年中财政下达拨款2372.5万元用于工业燃煤锅炉改造补助。
2)“能源节约利用”2014年度决算1579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57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使用2013年结转资金用于“三高”企业退出奖励和企业废弃处理系统技术改造。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014年度决算294645.2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15659.11万元,增长64.62%。其中:
1)“制造业”2014年度决算3045.3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907.74万元,增长2113.49%。主要原因是:使用2013结转资金用于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2014年度决算162904.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1427.04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年中下达的工业发展项目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项目资金和年中下达的国家物联网发展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等。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14年度决算128694.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81323.7万元,增长171.67%。主要原因是:使用2013年结转的尚未执行完毕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市财政年中下达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14年度决算0.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使用2013年结转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4年度决算1191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1910万元,增长100%。其中:
1)“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014年度决算1191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19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使用2013年结转资金用于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
10.“其他支出”2014年度决算70.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70.52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2014年度决算70.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70.52万元。主要原因:年中下达的APEC信息化新技术应用项目资金。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502.3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27.74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4.20万元减少26.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128.2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49.08万元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国(境)费用;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对外招商引资、国际论坛、大型活动等事项,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3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6个,当年因公出国累计4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3.6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3.42万元减少9.8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招商、对口支援合作、京津冀产业交流合作等事项。2014年公务接待40批次,6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95.8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91.7万元增加4.15万元。其中,2014年无车辆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195.8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91.7万元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我系统业务范围在全市各个地方,距离远,且车辆长期不更新,老化严重,购置10年以上的车辆占70%。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2.1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6.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7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11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6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16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3776.04万元,比2013年减少84.5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等费用支出。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3445.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30.97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4年度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关于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情况的说明
一、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05年,我市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资金规模5亿元,其中市经信委负责3亿元、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委各负责1亿元。自2013年起,每年资金规模8亿元,其中市财政局负责4亿元、市经信委3亿元、市商务委1亿元。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76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负责38000万元、市经信委负责28500万元、市商务委9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提供技术支撑、融资担保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完善城乡便民商业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
专项资金按照公开征集、滚动实施;分工审查,专业评审;集体决策、预算审核;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了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1、北京市财政局资金
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80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36202.57万元。其中,投入资金30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增资;投入资金3085.5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担保代偿补助;投入资金311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金
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为285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为31494.7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创新融资、开发区和基地建设项目19884万元;安排产业项目9975万元;安排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600万元;安排其他项目1035.7万元。
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资金
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9500万元,年末决算金额为8552.33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1800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发展规范化清真食品专柜和清真牛羊肉直营直销店(点);安排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项目983.7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家政业、大众餐饮等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502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新建回收站点;安排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880万元,主要内容是利用京交会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展示自主创新和先进技术的机会;安排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和培育发展项目1247.6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安排现代物流发展项目347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中小物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安排老字号创新发展及品牌提升项目442万元,主要内容是支持老字号企业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和工艺技术改造,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创意设计与品牌提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1)支持中小企业公共领域资金比例大幅提高。2014年,我市资金重点向支持服务体系倾斜,全年支持公共领域和环境建设比例大幅提高,占比达到63%,超额完成年初制定50%的任务目标。
(2)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委不断创新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取得了较好效果。2014年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贴息、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贴息及中小企业私募债贴息等多种融资产品,全年融资额80.35亿元,涉及企业614家。
(3)搭建平台和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基地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2014年,公共服务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带动社会投资7亿元以上。
2014年,完成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已上线试运行,该平台包含统筹全市服务资源的市级枢纽服务平台、100家以上窗口服务平台以及200家以上加盟服务机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后,联通了16个区县、33个委办局,将分散的资源和服务整合成一个体系,最大化了政策和服务合力。
2014年,支持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化中小企业发展创业环境,预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及改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积30000平方米,年服务中小企业3800家/次。
2014年,支持了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将开拓中小企业发展创业空间。预计小企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中小微企业创业及服务面积161000平方米;基地奖励项目的20家基地共计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及服务面积110万平方米。
(4)聚焦高精尖领域,推动科技创新
2014年,我委以发展高精尖产业为着力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新兴领域、高端环节和创新业态,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构建我市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电子信息、支持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产业等高精尖领域资金占比达到70%以上。
(5)进一步拓展便民商业服务网络、搭建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拓展便民商业服务网络。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生活便利度,全市规范化清真食品专柜数量达到182个,35个清真牛羊肉直营直销店(点)得到巩固,填补了超市和农贸市场间清真牛羊肉的空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实惠的“放心肉”。促进了生活服务业规范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信息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新增9家、改造3家连锁门店,不断满足居民家政服务的需求。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7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新建183个回收站点,进一步完善了回收网络,拓展了回收渠道,方便居民交废。
搭建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贸易交易平台,依托京交会为170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交易平台;搭建商务服务公共平台,支持7个商务楼宇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为523家驻楼企业提供服务;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创新发展,支持6个商业品牌创新项目,提高了商业企业品牌意识;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特色品牌,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挖掘老字号企业发展潜力。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关于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和统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情况的说明
1、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政策情况
我市工业发展资金设立于2002年,主要用于支持本市工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通过贷款贴息、引导性投资入股、拨款补助等方式,支持高端项目引入、现有企业改造升级、落后产能退出、培育新兴产业、创造投资环境等。从2002年至2005年,每年资金规模10亿元;2006年至2011年,每年资金规模7亿元,2012年起每年资金规模10亿元。从2010年起,为推进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全市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2011年起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6亿元进入100亿统筹资金;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规模9.8亿元,安排6亿元进入统筹,剩余工业发展资金3.8亿元。
2014年,本着公开征集、专业评审、集体决策、严格监管、强调绩效的原则开展了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明确资金投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组织申报、力争项目顺利下达;严格执行评审、实现项目优质筛选;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机制;积极组织项目验收与后评价工作。
2、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规模9.8亿元,按照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统筹要求,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6亿元纳入统筹管理,统筹外3.8亿元为工业发展资金。
统筹资金中安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配套资金4754万元;安排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发展基金12000万元;代建长安汽车集团北京基地厂房项目15000万元;安排北汽福田怀柔专用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5000万元;安排北京工艺美术发展基金7142万元;安排重点产业项目6104万元。
统筹外3.8亿元工业发展资金。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重点产业项目25513万元;安排产业园区建设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9399万元;安排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633万元;工艺美术保护专项资金1800万元;其他项目655万元。
3、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效果
(1)聚焦高精尖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从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融合和跨区域布局出发,重点支持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为牵引,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类资金向我市高精尖产业汇聚,支持了华胜天成、用友、百度等一批高精尖项目。
(2)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重点扶持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推进了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落地。2014年还安排了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技术中心的社会认可度,让技术中心真正成为企业集聚社会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3)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污染少、消耗低、用地集约”等特点,支持了一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自然资源对北京产业发展的约束,进一步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市进一步鼓励企业利用新型环保技术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努力建设低碳工业,发展循环经济。
(4)发扬传统文化精神,繁荣工艺美术市场
2014年设立北京市工艺美术发展基金10000万元,其中使用工业发展资金8142万元;安排1000万元支持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通过工美资金历年的不断投入,推进了我市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为做大做强工艺美术产业,缔造首都文化市场氛围等做出了突出贡献。
(5)加强园区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我委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产业定位和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基地及专业化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2014年支持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推动了基地集约发展;支持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新增或改造公共服务面积3000多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基地内公共配套设施,提升了产业集群间的协作能力,充分发挥了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
(6)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资金杠杆作用
重点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切实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为牵引,激发资本活力,增加股权投资资本供给,改善产业融资环境。2014年共安排股权投资、基金28973万元;共享知识产权4754万元;贴息补助资金12237万元,切实发挥了工发资金贷款贴息“四两拨千斤”的投资引导作用。
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