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为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下同)、压力
管
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其中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注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2.实验室通常使用哪些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按设备名称常见的有
:高压气瓶、高压灭菌器(锅)、高压反应釜(器)、行(吊
)
车、升降机、叉车等。
注
:校内电梯管理归口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何特别之处?
安装要告知、投用要报检,使用要登记、建账要备案、人员要资质、运行要定性、附件要校验、停用要报备。
4.何为人员资质?
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监局140号令),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校内常见的特种设备作业项目、代号及适用人员如下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管
道安全管理
(A)
——
适用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
适用高压蒸汽灭菌
器
等设备操作人员
;
5.何为运行定检?
特种设备在运行期间要定期检验,主要包括年度自检和定期全检。
年度自检
——
由用户专业人员或有资质的监检人员实施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
定期全
检
——
由监检机构实施的停机全面检验,如起重机械每
2年一次,压力容器3年首检,此后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决定下一个检验周期。
注
:气瓶的定期检验由气瓶充装单位负责。
6.何为附件校验?
是指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需要定期校验,如压力表一般每半年一检,安全阀一般每年一检。
7.所有特种设备都需要取得使用登记证吗?
不是,目前以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为准,只有满足目录所列条件的特种设备需要。通常无需办理使用登记的情形有:
一、压力容器
①
高压气瓶
;
②
铭牌上标有
“简单压力容器”字样的
;
③
容积不足
0.03 m
3
(30升)的;
④
设计压力低于
0.1MPa(兆帕)的
;
⑤容
器
腔内始终无气相存在的。
二、起重机械
①额定起重量小于3t(吨)的
塔
式起重机
;
②额定起重量小于0.5t(吨)的升降机。
注
:不需要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需要办理告知手续,也不接受监检机构的定期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