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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020年全民营养周”的第一天,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项专门关于“零食”的标准,同时也是关于“儿童零食”的首项标准。

“少年强,则国强”,在国民营养健康得到如此关注的今天,儿童群体的健康状况更是备受瞩目。当天,由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天猫食品、良品铺子等单位联合制订的《儿童零食市场调查白皮书》也正式发布。

《白皮书》通过国内儿童零食市场现状、儿童零食消费现状、国内外儿童零食品牌差距分析、中国儿童零食发展策略等四个维度,为行业和消费者提供重要数据参考。

“一个小孩从上幼儿园开始到大学毕业,大约有20年的时间是在校园度过的,团餐和零食是这二十年中孩子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儿童零食团标的发布实施将对儿童零食市场的规范、认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儿童零食乱象频生

每逢到了每年的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节点,媒体和消费者都会聚焦儿童相关的产业链上。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辣条事件后首次大范围引起全国人民对儿童零食市场的关注。

2019年9月,以新华社为代表的媒体再次聚焦到儿童零食市场,媒体关注得比较多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儿童食品为了增加口感加入多种添加剂;部分儿童零食为了销售噱头,微量元素添加泛滥。

此外,商家自造概念、炒作噱头,打着“儿童食品”的概念,但成分其实与普通食品成分无区别;打造儿童专用概念,部分产品宣称适用人群与实际不符合;部分家长被“洗脑”,对儿童食品判断标准欠缺。

业内认为, 导致上述市场乱象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标准的缺失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消费升级和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大,行业急需根据中国儿童的体质来制定儿童食品标准,实现儿童人群分阶段的零食解决方案。

《白皮书》指出,目前我国儿童零食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既有专为儿童研发的高端零食,也有高钠高脂肪的不健康零食,甚至是三无产品的“辣条”类零食。在零食品类方面,多为糖果、饼干、膨化等大众零食,与成人零食没有明显的区别,产品定义较为模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对婴幼儿(0到3岁)食品监管的标准有《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GB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主要是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和泥类辅食提出的,对于婴幼儿零食及一些其他类食品并没有涉及。

而对于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也没有找到针对性的标准,其主要依据还是《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成人版法律法规。也就是说,所谓的儿童专用食品,比如儿童酱油、儿童牛奶、儿童面条、儿童饼干等,其相关针对性标准,目前基本空白。

因为没有“儿童食品”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食品生产厂家在生产这些食品时,执行的多是成人标准。据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孙君茂介绍,中国儿童零食的消费结构相较于发发国家,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目前部分儿童食品为增加口感加入多种添加剂;部分零食打着“儿童”概念,但成分其实与普通食品成分无区别;还有一些家长对儿童食品的选择判断有所欠缺。

目前,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为参考而设定的,并没有针对儿童制定添加剂限量标准。若无法有效控制科学的食用的剂量,对儿童健康发育会有不好影响。

“儿童天性就爱吃零食,但是厂商不能将‘儿童食品’当成了宣传噱头,而是真正要形成更高标准的要求。”去年,良品铺子决定将儿童零食作为高端战略的重要落地升级方向之一,但在做产品市场调研时,发现行业并没有专门针对儿童零食品类的相关标准。

对此,良品铺子CEO杨银芬表示:“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我们意识到需要作出一些改变引领行业升级。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会与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一起,积极推动《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出台的初衷。”

据教育部网站公布数据,2018年我国适龄学前教育及小学生(3-12岁)数量约为1.59亿。如何为这1.59亿儿童做好零食,是当前中国零食企业面对的机遇与挑战。

首次提出“零食”定义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均收入日益增加,国人购买力和生活水准不断提高,可自由支配的开支不断增加,特别是在优质食品方面的开支逐年上升。据统计,目前两餐之间的零食占美国儿童每日能量摄入量的三分之一,占一些欧洲国家儿童每日能量摄入量的四分之一。而在我国食品产业的巨大增幅中,零食类产品也占据了较大份额。

当前,虽然一日三餐已基本可以满足人们对营养素的基本需求,但在多元消费场景需求的促使下,各类休闲食品及方便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标准对“零食”进行明确的定义,“零食”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往往偏向负面。

良品铺子商品质量管理中心工厂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陈志峰指出,零食属于深加工产品,部分工厂为了增加口味感,往往喜欢用高糖、重油,因此容易让人对零食产生一种不健康的印象。

“此外,零食里面有食品添加剂,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很敏感,普遍认为也是不健康的。再就是零食充斥大家的碎片化时间,容易忽略摄入的量和时间,影响正常三餐。因此在传统认知里面,对零食有偏负面印象。”陈志峰说。

何继红告诉记者,在标准起草过程中,专家们查阅了大量的国际资料发现,国际上对零食的翻译为Snack food,是零食、快餐、简餐等非正餐的统称。

工作组还发现,与中国类似,因为受零食的消费增长、民众喜爱的情况影响,国际上对零食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他们研究的观点认为消费零食动机主要包括:情绪驱动,缓解消极情绪;补充能量,增加饱腹感;补充营养,促进健康。

在何继红看来,国际对零食的研究有很多观点和成果值得借鉴和学习,“比如儿童在上午吃零食可以更均匀的分配能量,对学龄儿童的记忆提高有一定的帮助;夜间能量补充可以改善肝硬化患者的氮平衡等。这些观点都值得我们的企业、学者们研究学习,借鉴和引用。”

基于此,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后,并针对该术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最终将“零食”的定义描述为: 零食(snack food)是指正餐以外,用于补充营养(或平衡营养)、放松悠闲、愉悦心情的食品。

记者注意到,在该标准中,将儿童按照年龄分为两个阶段:3~6岁(60个月以内)为学龄前儿童;6~12岁为学龄儿童。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长特征,确定不同的重点营养素需求。

“这项标准是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儿童零食的相关企业都可以参照执行,比如食品生产企业、给食品生产企业配套的原材料企业、食品流通贸易企业、学校等教育机构都可以参照执行。”何继红说。

填补国内标准空白

记者注意到,这次参与团标制定的企业除了良品铺子以外,还有广东滨崎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华乐福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吉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永旺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良品铺子是团标的主要起草单位,提供了主要技术和意见,包括:定义儿童零食的定义、对食品安全营养进行了一些规定、对工厂提出了一些物理安全性要求、在污染物方面提供数据和限值以及微生物限值等。

比如说,团标里面规定了儿童零食所使用原料除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外,更重要的是——所使用的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以及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此项建议由良品铺子率先提出。

“虽然反式脂肪酸可以使食物的味道、口感更好,但反式脂肪酸对人体健康危害巨大,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辐照处理的食品虽然不会有放射性危害,但会破坏食品中的营养成分,造成营养素流失,不能满足儿童的营养需求。”陈志峰如是解释。

此外,儿童零食团标针对儿童健康饮食,参考《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提出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要求规定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

另外,考虑到儿童在食用产品时可能会受到物理性伤害,团标特别提出了产品物理层面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如规定产品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产品的口感不崩牙等要求,目前其他食品标准没有针对儿童食用时的安全性有相关的感官标准。

而在包装设计安全性上,要求儿童零食的包装除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外,包装结构的设计还需充分考虑儿童的安全性,在儿童使用过程中不应对其产生伤害,如割伤、误食等风险。

《白皮书》显示,80后、90后、00后家长购买儿童零食时,天然/健康/无添加是妈妈们购买零食时最关注的因素,其次是营养/成分/配方搭配、保质期和品牌。但儿童却辄然不同。根据相关调查,70.9%的儿童在选购零食时比起营养安全等,他们更关注零食包装上的卡通人物是否足够吸引自己、零食是否好吃、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口味等。

特别要指出的是,团标对产品标签标识除符合GB7718和GB28050标准要求外,还强制要求标示过敏源信息,以及醒目标注影响儿童食用过程中安全性的提示。

“食品过敏,轻者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哮喘发作、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目前国标只是推荐标示过敏源信息,并未强制要求标示。此外,对儿童在食用产品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儿童误食、受伤、窒息等危险,或需成人陪伴食用,需标注醒目提示。”有份参与标准起草的陈志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针对这方面的要求,良品铺子产品端也全部进行了调整,目前旗下的儿童零食,基本都对含有致敏物质或生产中可能带入致敏物质进行显著标注,尤其是谷物类、奶类、海鲜类产品。

何继红表示, 制定儿童零食团体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市场、提高效率,重点针对进入到市场后如何来规范流通,让儿童吃得开心,让家长更加放心, 她相信,“随着研发和生产儿童零食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个标准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作者:叶碧华 编辑:李欣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