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
2019
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研字【
2019
】
12
号及“关于公布
2018
年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处理办法的通知”研字〔
2019
〕
22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
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盲审申请及学位论文。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各单位于
3
月
30
日前报硕士论文盲审名单
附件1.医学部硕士论文盲审信息汇总.xls
)前期各学院及科研机构需要学部统一送审的单位请于
4
月
10
日前将审核后的论文盲审相应材料(盲审费用到账、盲审材料审核完成)汇总后论文
+
评阅书(请学生自己到印刷厂确认论文及评阅书印刷没问题)统一交医学部研究生办。
2.
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
4
月
10
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
1
)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
2
份);
(
2
)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
(4)
专家推荐书(原件
2
份)(需
2
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其中应有一位为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情况等);
(
5
)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6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打印件一式
1
份);
(
7
)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同等学力人员专用,原件一式
2
份);
(
8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
1
份)(交学院输学位信息,电子稿发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
9
)硕士学位论文
3
本、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
3
份。
3.
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三、拟申请毕业人员所交材料
(一)博士生
1.
培养手册(一式
2
份,答辩之前内容填写完整)
2.
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
2
份(附发表的论文)导师对于“已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进行确认签字
3.
学历博士学位信息数据表签名纸质版
4.
学位申请书一式
2
份(预答辩做好,填至教研室意见)
5
学位论文
5
本、单盲审评阅书
5
份(每一份夹在一本论文里)
6.
科研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二)硕士生
1.
培养手册(一式
2
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
2.
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
1
份)
[
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文录用通知,需附论文清样
,
有关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作者排名等请导师签字确认,所在单位秘书审核签字
]
3.
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1
份)
4.
学位申请书一式
2
份(填至教研室意见)
5.
附件2.医学部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审核表.docx
另请将《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及《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电子稿发给所在学院及科研机构研究生秘书。
6.
参加盲审的硕士
(
1
)学位论文
2
本、单盲评阅书
2
份(省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者用双盲);(
2
)全日制硕士导师签字的
附件3.医学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费用报销凭证.doc
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最新版本,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
,
不得组织答辩。
医学部研究生办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