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彭办发〔2022〕257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彭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彭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巴南创文办〔2022〕6号)文件要求,切实整治我街道农贸市场及周边实地点位存在的具体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现将《南彭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南彭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彭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根据区创文办的相关要求,决定对
南彭农贸市场及周边300米范围区域开展
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彦鹏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丁鹏程 党工委副书记
吴兆元 纪工委书记
张 棋 办事处副主任
左 萍 办事处副主任
田庆平 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郭翰中 组织委员
钟 庆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吴 露 党政办负责人
杨 波 纪工委副书记
杨 红 创文办负责人
吴贵坦 经发办负责人
程妍妍 社事办主任
李孝发 应急办主任
彭 飞 道安办负责人
沈 军 农服中心负责人
钱星丞 城管中心负责人
周友才 兽医站负责人
周 渝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 训 南彭社区书记、主任
朱宗良 南彭农贸市场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农贸市场内
1.外立面整洁
标准: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的公益广告;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牵头部门:创文办
责任部门:创文办、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2.禁烟管控
标准: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3.市场清洁
标准:摊位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箱无积存垃圾,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垃圾分类收集。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4.市场管理规范
标准: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如遛狗不牵绳、粪便未清理现象;无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5.市场服务
标准:市场管理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6.公共卫生间管理
标准:显著位置有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公共卫生间干净整洁,无设施设备破损;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牵头部门:经发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7.食品卫生
标准: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
责任部门:经发办、市场监管所、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8.农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监测合格率达≥98%。
牵头部门:农服中心
责任部门:经发办、农服中心、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9.活禽动物管理
标准:市场无活禽售卖和活禽宰杀现象,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
牵头部门:兽医站
责任部门:经发办、兽医站、市场监管所、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10.消防设施
标准: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牵头部门:应急办
责任部门:经发办、应急办、南彭社区、南彭农贸市场。
(二)农贸市场外
1.外立面整洁
标准: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牵头部门:创文办
责任部门:创文办、经发办、南彭社区。
2.场镇路面及人行步道
标准: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
牵头部门:城管中心
责任部门:城管中心、南彭社区。
3.交通安全
标准: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套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备规范;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无违章停车现象。
牵头部门:道安办
责任部门:道安办、城管中心、南彭社区。
4.消防设施
标准: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牵头部门:应急办
责任部门:应急办、南彭社区。
5.场镇管理
标准: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如遛狗不牵绳、粪便未清理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牵头部门:创文办
责任部门:创文办、城管中心、南彭社区。
6.场镇清洁
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箱无积存垃圾,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垃圾分类收集。
牵头部门:城管中心
责任部门:社事办、城管中心、南彭社区。
三、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8日)
由创文办牵头,南彭社区和相关部门对南彭农贸市场分工负责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9日—2022年7月31日)
根据责任分工,南彭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对整治内容和问题台账,要整合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做到问题彻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
由街道创文办牵头,联合相关南彭社区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按该方案进行排查和整治,街道党政办、纪工委全程督促,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