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土地整治成效,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版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金义新区(金东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ndong.gov.cn/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315号),邮编: 321015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7034524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杨笑笑
联系电话:82178512
附件: 1. 《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2年7月6日
《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7月6日在 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 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7月1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反映厂房无法补办规划手续导致的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该反馈意见与本办法内容无关,因此不予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315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邮编: 321015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2470345245@qq.com 。
联系人: 杨笑笑 ;联系电话: 82178512 。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