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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龙套的啄木鸟
1 年前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对医疗器械批发等行业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允许企业在设立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作出相应承诺后,可以不再办理相同的行政许可证,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依托壮美广西·政务云,搭建广西数字标准地名地址库,为全区开办企业实施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提供信息化支撑。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数字广西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允许市内经营的企业分支机构将其经营场所登记在隶属商事主体营业执照上,无需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社保、医保、税务等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使歇业备案制度在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各市、县人民政府
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试点工作,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实施“一表申请”和“承诺审批”,实现“准入即准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体育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管委会
在全区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加大线上线下信息发布力度和招聘活动密度,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00场次以上。
完善人才政策,研究制定广西高层次人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自治区1+2+N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支持人才向企业流动,打造一批人才团队示范平台、示范园区。力争完成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保有量达120人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保有量达50个以上。
开展整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绘制企业“用工需求地图”,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推行“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实行“就业管家”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招用工、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推进实施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竣工测量、不动产测量合并测绘,进一步将勘测定界测绘、地籍测量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
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按环境风险进行分类管理,优化项目环评流程
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家级经开区内的重大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服务;对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建立基于项目类型、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危险性、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等风险因素分类的差异化现场质量监督体系。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抓紧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全区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数占工程建设项目数的比重超过7.5%。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上限、预留产业发展空间资源等措施,满足引进项目用地需求。完善开发区节约集约评价考核指标新体系,按实际控制或管理面积实事求是考核节约集约水平。
鼓励南宁、梧州、钦州市并联审批率达到73%,其他市并联审批率达到8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数据10分钟内共享比例平均数达到96%。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市政设施接入“三张网”数据融合建设,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023年工业项目用地平均供地时间不超过35天(供地时间计算始点为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计算终点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
推行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三方:项目建设用地区直单位、市县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和“分级分类”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用地保障统筹调度和上门服务,提高用地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
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联合集成办理”。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全面梳理计划新开工项目堵点问题,健全投资项目前期帮办代办机制,重点解决项目审批手续难、园区设施不配套、沉淀资金久、“半拉子”工程等问题。
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需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提升到80%以上,推动CA数字证书互认。
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清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各市人民政府
着力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小微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超前对接重点产业链企业用电需求,解决企业诉求,持续提升用户办电“获得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各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审批平台功能,实现客户受电用地红线外工程“线上联合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结果自动推送至供电企业;推行简易工程免审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各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出台外部配套线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延伸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标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各电网公司
推行供电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通报及约谈机制。
试点研究建立供水供气外线接入工程投资分摊机制,推动供水供气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红线。
将企业用水用气申请环节并入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主流程,及时推送企业立项、规划、设计等相关信息,实现“免申请”。
在水电气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行为,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运用调查、探测等多种手段,摸清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制定水气等老化管道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实现城市供水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制定自治区供水供气服务标准,重点对服务行为、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渠道、人员资质、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积极与气源单位对接,争取气源单位给予我区更多的天然气合同气量,以降低中游供气价格。继续推动天然气大工业用户市场化改革工作,推动降低大工业用户的终端用气价格。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水气过户与不动产转移联动过户。居民提交不动产转移及水气过户相关申请信息后,供水供气企业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差异化办理办结。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实现批量接收、批量查册功能,推行组合贷款、预告抵押注销、注销再抵押等业务线上办理。
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进一步完善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全区不动产登记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和地籍图等信息可视化查询。
推动全区户籍人口信息、死亡证明信息、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信息在线核验,减少申请人办事材料和跑动次数,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制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办法。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前款办法认定的遗产管理人,出台遗产管理人参照自然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在试点地区,满足办理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购房业主在缴清契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相关申请实现“交房即交证”。
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即交证”。
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实行“转移+抵押”双预告登记,重塑交易流程。
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财政支持。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再贷款、“桂惠贷”、融资担保等支持政策,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力度。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
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行为,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鼓励银行全面提供简易开户免费服务。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核心企业完成应收账款确权等工作,支持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广西银保监局
引导银行机构依据供应链和行业企业特性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积极规范开展应收账款、订单、票据、信用证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推动供应链融资金额持续增长。
通过融合政务、金融、商业等领域的数据资源,强化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征信报告、信用评分、授信支持、风险预警、融资对接、金融管理等多种服务和金融产品,满足全区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实施企业上市专项行动计划,支持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挂牌),力争2023年新增上市企业2家,新增在审企业3家,新增辅导备案企业4家。
深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建设工作,持续夯实“专精特新”板块,建立孵化、培育、规范企业的分层服务体系。
实施精准调度,开发“桂惠贷—纾困稳企贷”,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住宿、文旅等行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套期保值业务培训,支持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场内期货、期权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期货套期保值服务。
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百色市试点开展“信用办电”,用信用报告及公开承诺书代替物权证明。
明确准入条件、申请程序以及动态调整规则,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工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涉农领域,提高“桂惠贷”投放精准度和便利度。
自治区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县人民政府
对列入“双百双新”、“千企技改”的项目,实行投资补助和制造业中长期项目等贷款贴息政策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县人民政府
开展电力服务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形成电力信用分析报告等数据产品和服务,降低用电企业融资成本。
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优化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探索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
建立案件分级指导制度和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建设包括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分中心、工作站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体系,选定一批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作用,为企业提供公益服务。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运行情况评估,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023年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入库重点企业增长10%。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企业库内重点企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含)以上。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全区3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
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
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进口免CCC认证产品,不再进行免办证书申请和审核,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进一步提高产品通关效率。
建设钦州港虫检查验、友谊关口岸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快速筛查实验室,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开展农残快速检测、植物检疫快速筛查,提高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实验室检测效率。
探索搭建铁路、公路、航空、港口等领域货运信息系统平台,打通信息壁垒,探索多式联运条件下电子运单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完善公共信息平台,打通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自动化码头、海关、铁路、船公司等多主体之间的信息系统。推动海铁联运各环节信息高效互通共享,实现海铁联运信息一体化。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广西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引导船公司向北部湾港投入更多航线、运力供给,做好空箱回流工作,增加集装箱供应。
自治区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口岸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通报全区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拓展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广应用公路舱单协同系统,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创新建设海上互市业务协同系统,提升企业通关信息化水平。
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海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崇左、防城港、百色市人民政府
认定自治区级公共海外仓,服务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全年全区跨境电商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企业建设海外仓2家以上。
系统谋划降低全程运输、仓储等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中介服务企业、船运企业等重点环节收费标准,力争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低至14%左右,确保北部湾港综合收费不高于国内主要港口。
加快新兴市场开拓,巩固传统市场,与东盟国家外贸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7%以上。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达15.2亿美元。实施县和产业园区利用外资“破零倍增”计划。
加强对企业指导服务,不断提升“走出去”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广西优势企业“走出去”,布局海外市场。
引导支持下游加工型企业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供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
为区内重点外资制造业企业、在谈重大和重点外资制造业项目高管、技术人员及家属出入境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
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的政策、规则、标准对接和服务贸易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原产地电子联网、制造业相关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
在跨境投融资、跨境产业合作、沿边开放合作等领域探索涉外“一件事”集成服务。
不断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应用范围。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宣传解读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统筹上线应用企业电子签章。推动广西电子税务局更多税费事项“全流程自主办结”,并逐步扩大审核办结类事项“机审办结”和“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
聚焦复杂业务操作繁琐的问题,按场景整合精减电子税务局税费业务办理环节,简化系统操作步骤,全面推广应用广西税务应用程序(APP),开发上线税费事项“一键轻松办”功能。
实现企业申请数据自动预填,增值税留抵退税直达快享。推行“非接触”、“无纸化”、“免填单”等简化办理流程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当日办结、当日到账。
争取更多纳税人纳入“财税衔接”白名单,帮助纳税人将财务软件数据和购销发票数据“一键转换”,自动生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完成申报。
纳税人诉求渠道知晓和实际使用率不低于80%,纳税人发起人工服务需求响应及时率不低于80%,纳税人诉求解决率达到90%以上。
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上线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借助“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做好税费政策解读与办税缴费指引,诉求响应平均时长缩短至1分钟以内,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积极拓展多样化便民缴款用票方式,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缴款。
盘活纳税信用数据,深化“银税互动”应用,力争全年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银税互动”贷款超过1500亿元。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县人民政府
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全区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立案、保全、鉴定、上诉流转等案件流程节点管控,严格审限变更,落实批量案件诉前调解、示范裁判制度,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制度,规范案件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各市每年回访案件不少于10个。
检察机关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压缩至120天以内(含120天,扣除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深化诉源治理,力争实现涉企业纠纷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丰富府院联动机制内涵,扩大机制覆盖面,出台配套性保障文件,妥善解决职工因企业欠缴滞纳金无法正常享受退休待遇、破产企业档案难保管等问题。
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智慧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面,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人民政府
健全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强化专项行动效果评估,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围绕完善治理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失信被执行人退出机制、治理情况反馈机制四方面,形成预警通报—信息共享—实时移出—治理反馈工作闭环,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数据要素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交易异常行为发现与风险预警研究,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环节监管措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司法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市、县人民政府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监管政策文件目录、监管资源目录、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确保“一张清单”管监管。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按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完成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相关功能。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保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推动解决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不及时拨付政府各类补助资金、不履行有效合同条款、久拖不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建立长效督导解决机制,对各级政府的营商环境服务对象、市场主体和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持续跟踪问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将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依法依规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及兑现承诺、履行合同协议等情况作为政务诚信重要考核依据,并纳入绩效考评。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绩效办、商务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开展全区各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等级评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评促优,全面提升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实现免材料类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快办”,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点单”式政务“外卖”。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专线工作机制,快速受理处置市场主体诉求。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创新发展。分批分领域编制公布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基本要素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统一。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各涉企审批事项相关区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建设,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能提供的相关数据,尽量避免让企业提供,减少企业助企惠企系列政策申报难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助企惠企相关行业区直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电网公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电网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区直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自治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权力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行政权力实施主体涉及的区直部门
2023年各市新发布市本级50项以及所辖县(市、区)分别新发布40项可兑现的惠企惠民政策。
2023年各市完成市本级500件以及所辖县(市、区)分别完成5000件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办件。
2023年各市实现市本级30项以及所辖县(市、区)分别实现10项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
2023年各市(含县级)实现电子证照已关联应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66%以上。
2023年各市(含县级)新增“一件事一次办”场景5个及以上。
坚决整治行政机关违法指定中介机构、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直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河池、来宾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市场主体名下证照、许可、监管、信用、档案等信息,打造“一照集成”式市场主体专属空间,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预约取号、办事授权、许可监管、融资贷款等涉企服务领域应用。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推进产业链创新内容和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持续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新增认定30家。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发展。2023年推进千企技改工程1200个。
启动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试点,推动更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完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9%。
扩大全区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较2022年增加30%。
提升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力争年内达到70%。
搭建公共文化云平台(广西数字文化馆),实现自治区、市、县互联互通。
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覆盖80%以上行政村,支持广电5G融合发展。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对标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进试点突破,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区,支持南宁、北海等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每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并在全区复制推广。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优化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各项服务功能,持续扩大平台应用范围。推动指标实现办理数据实时共享、常态化无感监测,推动事后评估逐步向事中监控转变,进一步提升解决各类市场主体诉求的能力。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完善营商环境季度监测制度,按季度报告广西营商环境监测情况。
对标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数据,开展攻坚行动,努力提升要素、政务、市场、法治、创新环境指标排位。
通报我区十大正面典型案例和十大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
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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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的哑铃 · 怎么样把字竖着放中间-掘金 1 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