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辉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乡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供给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产业发展决策部署,创新破解资源瓶颈,用活政策助力发展,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97号)、《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苏自然资发〔2021〕258号)等文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全力保障乡村产业振兴。围绕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政策调研和宣传
(一)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宣传。为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相关农村产业用地政策,我厅深化党建共建、深入基层乡村一线,加强政策宣传与服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靠前、为民务实办好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培训、会议、送政策下乡等各类活动,多种渠道加大已出台政策的宣传和对接落实力度,让市县工作人员和各类产业主体周知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真正释放政策红利。
(二)多部门联动推动政策落实。为广泛了解各类产业主体对用地政策的知晓和落实情况以及落实过程中的制约因素,我厅与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多次组织三产融合用地政策专题调研,找准推动政策落细落地、落到实处的方向。同时,出台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省级实施细则,有效解决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难、用地贵”问题制约。
二、积极做好农村产业发展要素保障
(一)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和引导。近年来,我厅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指导各地通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和相应的发展引导要求,确保村庄发展方向“不跑偏”。通过因地制宜按需编制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建设安排和风貌管控要求,确保村庄规划建设“不走样”。2021年上半年,我厅在指导各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工作中,单列下达了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专门用于保障全域整治、农房改善等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项流量指标由县级人民政府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具体通过编制村庄规划予以落实。
(二)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我厅指导各地通过盘活农村闲置、零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在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节余的指标用于城镇化建设,增减挂钩收益返还项目区农村,在优化布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力保障农村用地需求。为切实保障农村各项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2022年,分别单列下达农村村民住宅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3.18万亩、1.58万亩,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以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规定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 10%的建设用地指标,市县每年应安排不低于省下达新增计划的 5%,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来,对中国东部(南京)农业科技创新港、淮安市国家储备粮粮库、苏浙皖农产品商贸中心、淮安益海嘉里粮油深加工、中粮粮谷宝应新型粮仓及粮食安全提升工程、泰州益海嘉里粮油深加工等6个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安排省级计划1505亩。
(四)切实提升农村用地审批效率。2020年,国家推行了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国家通过委托和授权的方式将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至省级,为进一步提高县(市、区)以下的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用地自主权,我厅按照“应放尽放”的要求,提请省政府将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在内的原省级用地审批权委托给了设区市政府。同时,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面积小、布局散的特点,我厅积极探索出“点状供地”的审批新模式,灵活高效的解决了农村新业态用地的批地、供地难题。
三、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人社厅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推进社会化引才工作,夯实服务载体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一)加强服务载体建设。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行业性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并对苏北地区给予倾斜,适度放宽建设标准。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各类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服务劳动者求职和乡村企业招工引才。
(二)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八市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全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继续留在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集聚集成相关政策,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形成农民富、产业强、农村美的乡村振兴大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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