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各项目
/
课题负责人:
接省厅正式通知,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
2018
〕
360
号文)、《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
2005
〕
377
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
2023
〕
1
号)等文件程序,现对执行期到
2024
年
6
月的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办理结题验收,请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提交《科技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链接:
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
)填写
“
科技报告
”
。
“
科技报告
”
经情报所审核后,才能在网上填写
“
验收申请表
”
。(科技报告审核:省情报所,电话:
025-85400396
、
85410360
)
时间截点:
7
月
15
日前
2.
经费决算及第三方审计。
按《东南大学江苏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批准经费超过
50
万元且有合作外拨经费、自筹经费的项目,应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结题验收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对省拨经费和项目总经费都提供审计,审计报告需明确经费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直接费和间接费支出符合比例要求。可选择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详见附件
1
)或自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选择。验收申请表填写数据与审计报告等中的数据一致。
时间截点:
8
月
23
日前
3.
网上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梳理成果及财务数据,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链接:
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
)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书网上填报提交后即可打印。
时间截点:
8
月
23
日前
4.
验收申请审核报送。
纸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准备
2
套,暂不装订,按省厅规定顺序(
详见附件
2
(产业前瞻类)和附件
3
(社会发展类)
)排序,送至高新办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报省科技厅审批。封面及目录模板见附件
4
,
请于
8
月
23
日(周五)
前报送至九龙湖行政楼
202
进行审核。
注意:
知识产权列表清单须包括类型、名称、申请人
/
权利人、申请
/
授权日期等。
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包括具有
CMA/CNAS
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独立于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利益相关方以外的机构)或用户报告(
3
家及以上)等,报告须覆盖所有考核技术指标;
创新指标包括: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及申请书(发明人必须包含项目组成员,且申请人或权利人也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申请或授权日期原则上须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实施期内)、发表论文复印件、样机照片等
5.
召开项目验收会议。
验收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批并签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由各课题组组织会议结题。请在会议前至少一周将验收材料、会议议程及专家名单电子版(附件
6
)发送至高新办,待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会议。会议需准备专家组签名表及专家验收意见(专家签到表纸质
1
份,专家验收意见准备电子版,详见附件
6
),同时需要完整财务资料,备财务专家查阅。
会议要求于
9-10
月召开。
验收专家要求:
一般为
5
人或
5
人以上的单数,一般不超过
7
人(包括财务专家)。验收专家需回避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所有参加单位,财务专家需回避审计本项目的事务所。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遴选一个人为验收组专家。验收专家需从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遴选产生,拟选专家可在专家库(
http://zjk.jspc.org.cn/EXPERT/
)首页进行在库验证,确保所选专家为在库专家。
6.
系统填写验收证书申请。
验收会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填写验收证书申请,将专家组长签字的《专家验收意见》和《专家组签名表》扫描后上传。
7.
报送纸质验收结题材料。
待验收证书申请网上提交后,项目负责人将(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装订好复印
2
份交科研院,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
二、延期申请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须向省科技厅专业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结题的老师请于
8
月
20
日前
与科研院高新办沟通,报送一份纸质报告(附件
7
)至九龙湖行政楼
202
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
三、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材料,包括项目参与单位、参与人员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变更手续;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的变更,须有变更申请及省科技厅的批复;项目承担单位的工商变更,须提供工商变更材料的复印件;项目直接经费(省拨部分)的科目间调剂,须有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同意的调剂手续。相关材料作为附件附在验收材料中。
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省厅验收流程尽快开展验收,避免因延迟结题影响次年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院高新办。
联系人:辛丽斐
联系方式:
52091161 xlf@seu.edu.cn
科研院高新办
2024
年
7
月
3
日
附件1 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表.xls
附件2 产业前瞻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docx
附件3 社会发展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doc
附件4 封面及目录模板.doc
附件5 验收会议程模板.doc
附件6 专家名单及验收意见.doc
附件7 项目延期申请模板.doc
附件8 绩效分析报告模板.doc
附件9 项目研发工作报告模板.docx
附件10 决算表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