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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排序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 +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 )美术类专业,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以上录取规则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综合分(其中:专业成绩占 50% ,文化成绩占 50% ;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按满分 750 分制折算)为排序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九)高水平运动队、华侨、港澳台考生、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 2022 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另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专升本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升本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 2022 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新生在专科学校就读。 (十一)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人民武装),具体招生按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2022 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一)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二)学校实施“按类招生、类内任选专业”的人才培养举措,部分学院实施专业大类招生,分流时学生可在专业类内根据个人意愿任选专业。 (三)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机会。 (四)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89998 邮箱:zhaoban@mail.zjg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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