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背景和目标
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加高效地办理诉讼保全事务,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保全事务集约办理,助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提高保全办理效率,方便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能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保全和网上申请担保,法官能够在线审核、出具裁定,特组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及办案系统操作培训。
二、
互联网-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功能
注意
:
当事人注册登录
后
,按照下述流程进行系统相关操作。
1.
系统简介
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为申请人提供
网上保全
和
网上担保
的一站式服务。
网上保全,
支持申请人网上申请保全、网上交纳保全费、查看保全申请结果等。
网上担保,
支持申请人网上申请担保(保险公司诉责险)、网上交纳担保费,下载保单、保函等,通过网上保全系统申请的担保,可以作为担保信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2.
系统网址
https://baoquan.court.gov.cn
/
3.
用户注册、登录与实名认证操作指引
第一步:用户注册
用户首次使用网上保全系统需先进行注册。在网站登录区点击
“注册”按钮,进入注册账号页面,阅读并勾选“人民法院互联网统一账户管理平台注册协议”开始注册系统账号。注册时,账户名为用户真实的手机号码,按页面提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如下图:
点击
“下一步”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输入正确的验证码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设置用户密码,如下图:
密码设置完成后,点击立即提交,注册成功,如下图:
第二步:用户登录
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
“登录”按钮,即可登录系统。用户名为注册时输入的手机号码,密码为注册时个人设置的密码,
如下图:
第三步:实名认证
网上保全系统用户登录后,须先完善个人信息并通过实名认证,方可办理相关业务。首先,用户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真实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
“实名认证”按钮,如下图: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屏幕上的小程序码开始实名认证,如下图:
扫码成功后,手机打开人脸识别系统,用户按手机页面提示完成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成功后,用户重新登录系统,首页显示
“我的申请”模块,如下图:
4.
申请保全操作指引
网上保全系统首页
“我的申请”模块提供“保全申请”的快速入口,点击“保全申请”,即可进入保全申请页面。
第一步:创建保全申请
用户首次使用网上保全系统,在网站首页
“我的申请”模块中点击“保全申请”按钮,进入“我要申请保全”引导页面,如下图:
点击
“立即申请”按钮,即可申请保全。
用户非首次使用网上保全系统,在网站首页
“我的申请”模块中点击“保全申请”按钮,直接进入我的申请列表,系统默认显示“保全申请”列表页面,点击右上方 “+保全申请”按钮,开始申请保全,如下图:
用户阅读保全须知,勾选
“我已阅读网上保全须知”,如下图:
点击“创建保全申请”打开创建保全申请页面,开始创建保全申请,填写申请保全的基本信息,包括:选择法院、申请保全金额、保全类型、担保情况、提交人身份等。若选择诉讼保全,需填写案件类型、案号和案由,如下图:
第二步:添加保全基本信息
创建保全信息填写完成以后,点击
“创建保全”按钮,进入保全基本信息页面。添加申请人、被申请人、原告代理人、财产线索信息。各项信息均可添加多条,如下图:
保全基本信息填写完成,点击
“暂存”按钮,保存所填的保全基本信息。
第三步:添加担保信息
保全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担保信息填写页面。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担保信息,如下图:
点击
“保存”按钮,保存担保信息至担保信息列表,如下图:
第四步:上传材料
担保信息填写完成,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上传材料页面,如下图:
第五步:预览提交
上传材料完成之后,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预览提交页面,可预览填写的全部保全申请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保全申请至保全办案系统。
补充说明:
当事人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互联网端)可以填写保全申请信息并作暂存操作,后续可再提交信息。如下图:
保全申请提交后,系统返回
“保全申请”列表。用户可在“我的申请”列表区域点击已提交的保全申请,查看当前办理进度。
保全申请待提交时,用户可在
“我的申请”列表中,点击“编辑”或“删除”按钮,对保全申请进行编辑或删除,如下图:
三、
内网-办案系统
法官登录办案系统(内网端)后,按照下述流程进行系统相关操作。各省办案系统操作界面有所不同,请按照操作流程参照进行。
1.
系统登录
1) 非诉保全业务模块登录
法官登录
“内网办案
系统
”进入“立案管理”节点,在“已收案”中选择“非诉保全”,系统自动跳转到“非诉保全”模块。详见下图:
非诉保全审查跳转
跳转后页面
-非诉保全页面
2) 诉中保全业务模块登录
法官登录
“内网办案
系统
”进入“案件办理”节点,
在
“办理中”中选择“民事”案件并点击“办理”,详见下图:
点击民事案件的办理
在案件办理页面左侧选择
“诉讼保全”,点击右侧“添加诉讼保全”
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系统中的
“诉中保全案件审查”的新增诉中保全页面。详见下图:
点击诉讼保全按钮
跳转后页面
-诉中保全新增页面
1.
网上保全申请初步受理操作
第一步:网上保全审核
1)
非诉保全申请审核
立案法官可选择非诉保全列表后,点击
‘待审核’案件列表前面的‘
√
’审核按钮进行信息审核,审核过程中可以浏览申请信息和材料信息,需要填写审核意见,如果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回,需要填写不通过或者退回的原因。详见下图:
案件审核
非诉保全审核
材料信息预览
在材料信息预览页面,可以对材料进行旋转、下载、放大、缩小等操作,如下图所示:
1)
诉中保全申请审核
立案法官可选择诉中保全列表后,点击
‘待审核’案件列表前面的‘
√
’审核按钮进行信息审核,审核过程中可以浏览申请信息和材料信息,需要填写审核意见,如果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回,需要填写不通过或者退回的原因。详见下图:
诉中保全审核
第二步:网上保全审核通过
因为各地缴费流程的不同,目前内网保全系统支持两种配置:先立案再缴费,先缴费再立案。非诉和诉中均支持这两种配置,且流程相同。
1)
先立案再缴费流程说明
如果当事人在互联网网上保全案件信息和电子担保书内容齐全并审核通过,立案法官首先通过审核界面中的
‘
通过
’通过按钮给网上保全系统发送审核结果,包括审核日期,审核结果,备注。详见下图:
案件审核通过并发送审核信息给网上保全后,案件在
‘待审核’里面的状态由‘待审核’变成‘待立案’。用户可点击登记保全,详见下图:
该案件会自动到立案法官的非诉
/诉中保全审查的已登记列表中,详见下图:
法官可在已登记列表中点击案件编辑,编辑该案件审判组织成员信息或其他信息,编辑完成后提交即可立案。详见下图:
1)
先缴费再立案流程说明
如果当事人在互联网网上保全案件信息和电子担保书内容齐全并审核通过,立案法官首先通过审核界面中的
‘
通过
’通过按钮给网上保全系统发送审核信息与缴费信息,缴费通知需要包含:缴费金额和通知日期,网上保全系统会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详见下图:
审核通过并发送缴费信息
案件审核通过并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后,案件在
‘待审核’里面的状态由‘待审核’变成‘待缴费’。详见下图:
待缴费状态
如果法官在
‘待缴费’状态点击案件列表前面的‘
√
’审核按钮,只能浏览保全案件申请信息和保单信息,在‘缴费信息’可查看当前案件详细的待缴费详情。详见下图:
‘
待缴费
’
状态
已缴费状态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网上保全系统缴纳保全费用,内网智能保全系统接收到申请人缴费成功信息后,
‘待审核’中的案件状态会由‘待缴费’状态自动变成‘已缴费’状态。详见下图:
已缴费状态
‘已缴费’案件点击案件列表前面的‘
√
’审核按钮,可查看案件‘已缴费’详情,同时可点击‘
分配承办人
’立案按钮立案并分配承办人。详见下图:
已缴费立案并分配承办人
确认交费操作:
1)
点击确认缴费按钮
2)
填写缴费详细信息
法官填写缴费人、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信息,点击确认。
3)
分配承办人
法官确认缴费人、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将保全申请审核工作分配给承办人。
分配承办人
3.
保全申请审核操作
1)
非诉保全案件
办理
第一步:点击案件办理
对于办理中的保全案件,法官可以通过点击
“编辑”
进行保全案件信息编辑;通过点击
“查看”
可以查看案件详情;通过点击
“卷宗”
可以查看电子卷宗;通过点击
“浏览”
可以查看立案和审案信息表。案件办理之后需要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以结案。
案件办理
第二步:案件办理:
如果是先立案再缴费,那么在办理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保全费。
非诉、诉中保全案件都可在办理中进行诉费缴纳,填写完成标的费金额与保全费金额后,点击登记待缴费跳转到诉费进行费用登记,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缴费。
第三步:填写审查意见
在审查结果和结案模块填写审查意见,财产
/行为/证据保全措施和期限。详见下图:
第四步:制作/上传裁定文书并提请审批、盖章、打印:
案件文书列表,操
别为“移送执行表”类别
作栏中包含
“设定结案文书”功能,结案时必须选择一份文书作为结案文书,如没有设定结案文书,在结案时则提示信息“请先设定结案文书”,结案文书名称前展示“结案文书”标识。文书类
的不可设定为结案文书。
注意:如果法官选择
“文件上传”,可以参照演练文件模版附件“保全裁定书”上传。
设定为结案文书
点击文书列表中任一文书预览时,可以以切换页签的方式查看该文书相关的文件,包括审批副本、盖章副本、拟稿纸,可以分别下载和打印,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提交结案审批
提交案件结案时系统会自动校验(
1)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2)保全费是否已缴纳。(
3
)文书是否已审批、盖章。通过校验后可以提交结案审批,审批通过后案件结案。
已结案的案件会自动进入
“已结案”列表,到期需要解保的案件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解保需要填写解保信息表。详见下图:
解保
2)
诉中保全案件审核
第一步:办理案件
点击诉中保全案件列表的编辑操作进行编辑,详见下图:
案件编辑
诉讼保全编辑操作和非诉保全类似。详见下图:
案件编辑界面
第二步:如果是先立案再缴费,那么在办理中需要缴纳保全费用非诉、诉中保全案件都可在办理中进行诉费缴纳,填写完成标的费金额与保全费金额后,点击登记待缴费跳转到诉费进行费用登记,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缴费。
见下图:
第三步:填写结案意见
在结案模块中填写诉中保全结案意见,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制作
/上传裁定文书并提请审批、盖章、打印:
案件文书列表,操作栏中包含
“设定结案文书”功能,结案时必须选择一份文书作为结案文书,如没有设定结案文书,在结案时则提示信息“请先设定结案文书”,结案文书名称前展示“结案文书”标识。文书类别为“移送执行表”类别的不可设定为结案文书。
第五步:提交案件结案
提交诉中保全结案时系统会自动校验(
1)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2)保全费是否已缴纳。(
3
)文书是否已审批、盖章。通过校验后可以提交结案,提交后诉中保全结案。
已结案的案件会自动进入
“已结案”列表,到期需要解保的案件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解保需要填写解保信息表。详见下图:
解保
诉中保全到期后系统发送提醒续保,可在案件操作列点击续保,并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续保,详见下图:
续保提醒
续保操作页面
4.
移送执行
点击移送,如下图:
移送执行
办理中的情况下,当非诉保全或诉中保全案件生成或上传了一份结案文书后,审查意见为
“裁定保全”的情况下可以移送执行。
移送执行的信息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