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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雄/文 对香港名家董桥先生,我一直有种矛盾的感受。我曾经喜欢他,现在依然如此;曾经反感他,现在仍然如此。为什么会这样,过去没有想过,今天思考了一下,发现问题有点严重。

喜欢董桥最是自然不过,他学养丰厚,文笔花哨,语意顾盼,情感充盈,对中国文化熟稔到有能耐从《本草纲目》中读出心旌摇荡的内容,对英伦风情又有着亲切真挚的体验,可以用与谈论曹雪芹差不多的口吻谈论查尔斯·兰姆。作为读书郎的董桥,也有着常人无缘幸致的经历和更难企及的长处,如果说“一连好几个冬夜在伦敦寓所读马克斯·韦伯的书”尚算不得书林艳遇,在伦敦图书馆读卡尔·马克思时居然品出“一丝微醉的感觉”,便非常人能及了,至于发奋读维特根斯坦时竟至于“满心温馨,几乎想哭”,则更让人惊奇叹服,几乎是源出钱钟书一流的文脉了。在文字上,董桥属于一种古人独多今人罕见的类型,他不想让笔下每一个词、每一句话在纸上白白走一遭。他的语言凌厉佻荡,风趣典雅,显示出旺盛的好胜心和征服欲。语言对于他除了表情达意的工具功能外,看来还兼具让别的作家知所羞惭、住口封笔的用意。这种类型的作家,管见所及,当代中国仅只三位。除钱钟书外,另一位我以为是余光中先生。这类作家的标志特征是,他们不会把一个笑话、一个妙喻时隔二十年后再说一遍,让他们安分守己地用一次成语,真比杀了他们还难受。——说起来我恰好对这种型号的作家充满好感,也愿意在他们逞才的地方多加逗留,一次也不想错失分享作者智力的机会,所以较之那些马虎的读者,我也许更有理由喜欢董桥。

照国内个别作家的标准,董桥算不上大作家,因为他不写小说,尤其不写长篇小说。当然,这个孩子气的标准如果成立,莎士比亚、蒙田都得靠边站,更别说韩愈、柳宗元、契诃夫、鲁迅之辈了。好在我们没必要太当真,因为该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别人,恰恰是国内几位偶尔写写长篇小说的爷们,这正好提醒我把王小波的话再引用一下:“假如你遇到一种可疑的说法,这种说法对自己又过于有利,这种说法准不对。”再说,正如我们喜欢的女人未必都能沉鱼落雁,我们喜欢的作家,也可以与伟大无关。 对伟大作家我们当然得端出一脸崇敬,不能像对小姑娘那样,满足于说一声“你真可爱”,再亦庄亦狎地摸摸她的辫子,刮刮她的脸蛋。——董桥正好属于这类“你真可爱”的作家。

然而说来荒唐,我一度对董桥的反感,正与他的过分可爱有关。董桥文字是炫技和好斗的,读他的文章我们会格外觉得“闲处光阴易过”,会不断地想“这家伙风雅得没治了”。他笔下充满李义山所谓“见梅齿软”、“腹大师尼似有孕”之类奇思异想,但说到振聋发聩的思想,启人心智的见识,却较少见到。他的语言岂止有味道,简直太有味道了,以至我们的阅读快感集中在唇吻之间,无法上冲脑门,下抵心灵。他的心态雅致而轻松,趣味唯美而休闲。借用他的一款书名,他的“文字是肉做的”,冰肌玉肤,吹弹得破,三围波俏,性感十足,但作为副产品,我不得不说,他的文章多少也肉麻了一些。董桥天赋之高无可争议,但他似乎满足于将伟大天赋用于渺小目的,他的心力过于集中在使文字显得聪明伶俐上,结果一次也没有让我感到其中有什么铮铮骨节,汤汤热血,我感到的只是风情万种的文字在T型舞台上袅袅款款,挺胸摆臀。看看他具有招牌特征的董记标题罢:《林青霞表示……》、《猪小姐与巧克力蛋糕》、《浅尝那杯女儿红》、《心口上那颗朱砂痣》、《性感的品味》、《美女答曰:哪里哪里》、《你有没有长的内衣?》、《临去秋波那一转》、《在中国情怀下亲一亲脸》、《不穿奶罩的诗人》、《鸨母高呼:见客啦!》、《多带一条裤子备用》,等等。应该承认这些标题都精致好玩,都带些“有贼心没贼胆”的“性骚扰”,都能逗人着速阅读。这些标题会让人想到所谓“小女人文学”,虽然我们又发现,那些大陆的“小女人”(“小男人”也一样)可没能耐把标题制作得如此精美,把“性骚扰”控制得如此婉而多讽。它们像一道道广式早茶上的点心,摆在香港的报纸专栏上,每天诱引人们品尝一块。人们阅读时一边莞尔,一边不住地佩服作家的才情才思才力才华。当然,正如诱人发笑的熊猫并非也能诱人沉思,向世人提供美感文字的董桥,不一定非得同时提供形而上的思考。 套用董桥先生的另一款标题,我也许可以斗胆指出,他的文章同样有一种“肤浅的文字优越感”。

以上是我对董桥先生的一点非议,看官早已看出,即使以上指责全部成立,也不构成对董桥的贬低,反感云云,更不知从何说起。是的,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理,所以接下来应思考另一个问题:是潜意识里哪种心态作祟,使我产生了这份苛刻?

我暂时找到的答案,与董桥先生是香港人有关。

董桥先生的香港身份,使他一刻不曾生活在大陆的意识形态之下。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由此将董桥及其代表的港台作家与大陆作家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文人。大陆政治文化经济领域发生的一切,在他们只是一系列传闻,一个借此表达同情、困惑、理解或迷惘的题材,他也不妨视而不见,就像我们一般也会对朝鲜、越南等国的文学事业视而不见。他一面和我们分享着方块字、唐诗宋词,一面却摆脱了大陆文人身心两方面遭受的巨大创伤。结果是,在我们与董桥之间,仿佛横亘着一道时间差,我们与他无法就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谈论“这一代的事”。由于各自生命形态上的经历太过悬隔,导致彼此文学上的轻重观发生了差异、偏转和倒置。我对董桥先生的理解,不管如何试图纠偏,仍受到我自身轻重观的左右,无论喜欢还是反感,出发点上先已存了误会。比如对我们来说,面临总体上仍处于百废待兴的社会政治环境,晚明小品文风格的作品便觉得不合时宜、隔靴搔痒,有“隔江犹唱后庭花”之嫌。我们下意识地追求充满使命感的文学,有腔有调又吼又叫的文学,这使我们即便发不出黄钟大吕的伟大声响,也不惜仿效瓦釜雷鸣,先弄出一拨声浪再说。反观董桥一类作家,窗外风光迷人,春色正好,触眼均是美女香车,争先恐后往笔尖凑泊的,当然只能是查尔斯·兰姆那一路散淡机智文字了,“很有深味”地“与闲章、印石、古瓷、书画结缘”。他置身的环境富庶温和,诸事透明,自然会使任何形式的呐喊显得不合时宜。同样的汉字,在我们这里是制作匕首、投枪的青铜,在董桥眼里是可供打磨、玩味的珠玉。

可以再稍稍说得具体些。大家知道,建国后,中国老一辈作家基本上有过一次集体搁笔的过程,这过程是痛苦的(尤其对沈从文先生这类命定该从事文学的天才作家来说),但也是势所必然的。原因在于,虽然他们口头上(甚至内心)愿意接受文学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全新理念,愿意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愿意将自己的个人创作纳入党的在每一特定历史时期都不可能不正确的领导之下,愿意通过自己的文学创作体现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但在个人习惯上,他们怎么也做不到。这是由文学创作本身的规律所决定的,即使他们诚挚地想改变这个规律,也逃不脱该规律的制约和惩罚,结果他们中除极个别作家(如老舍),普遍放下了笔。——不必说,董桥对此是陌生的,他的文学世界里完全不存在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他不必有任何思想斗争就可以将毛泽东的文学见解置之脑后,甚至根本不承认他的见解算得上一种文艺思想。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方面建国后的文学创作面临着全线崩溃,一方面当局对文艺的提倡又无日无之,即使在社会压制最深重的时候,官方媒体仍然不遗余力地鼓励着文学。由于“伟大领袖”热衷于将权威无限扩大,尤其喜欢把个性化统治延伸到文学艺术领域(比如默认他人将自己多年前在某次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无限放大为钦定的文艺路线),这便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走向。我们习惯了,在中国,一个人只要位居权力顶峰,他便立刻成了万事通,在任何领域的发言都是超级权威、“重要讲话”、“最高指示”,都有必要让该领域真正的专家认真学习,反复领会,坚决执行。将这位领导人奇特的个人爱好视为社会主义文艺方针的当然特征,是对社会主义的亵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歪曲。确切地说,它连封建君王的自我意识都没有达到,因为虽然古代中国曾经在多个历史时期盛行文字狱,但毕竟没有哪位帝王有过类似野心,胆敢将自己业余爱好者水平的文学观夸大为唯一正确的艺术指南。 比如李白、杜甫的写作就不曾被要求符合唐玄宗的文艺思想,曹雪芹撰写《红楼梦》时,也没有被要求歌颂大清国的封建主义文化路线,曹操纵然才华盖世,却想都没想过要为建安七子制订出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艺方针出来。所以,建国后的中国文人由于千年未遇地撞上了一位试图为文学立法的统治者,遂奇惨无比地集体遭遇了一场千年苦命。生性自由、从不知唯某人之命是从的文学事业,由此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听命文学、官方文学、御用文学、傀儡文学的“康庄大道”。我并不认为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中没有稍可圈点的内容,但该思想由于被规定为唯一值得尊奉的思想,它便在根本上构成了对文学本性的戕害。——生活在大陆的文人,无一幸免。董桥呢?当然置身局外,而且是彻底的局外。对于大陆文人视为必然的毛泽东文艺思想,董桥等港台作家只有漠然和隔阂。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漠然和隔阂!

大陆作家不幸遇到的那位文学立法者,还喜欢将和平的文学事业命名为一种“战线”。在他“战线”思维的强力推进下,大陆作家除了集体丧失思想的自由,还会像真正的士兵那样,时刻准备承受肉体痛楚和生命危险。经历了反右和文革,中国作家对于自己的言论自由,有一种本能的心知肚明。文学是否属于迷人的事业、和平的事业、美学的事业,可搁置不论,因为他们早已知道,文学首先是一项高危职业。——这一份大陆作家独具的文学观,董桥先生同样木知木觉。他不妨在那座迷人的城市里写他“肉做的”文字,中他的“田园的毒”,而我们宿命地知道,文字是血做的,文学超然不得,文学本身已经五毒俱全,避之唯恐不及,焉能再没事找事地另觅他毒。

鉴于大陆作者与董桥为代表的港台作家在生命体验上有太大出入,两者对文学的理解也必然会有分歧,我上面对董桥文字所下的“肉麻”判断,不可能不带有我的大陆性局限。在我面对海洋性的董桥之时,我应该警惕这一局限,我有责任这样想:我们的文学观与董桥先生比较,是已经受到污染的,我们习以为常的文学标准,本身带有大量习焉不察、积非成是的偏见。 比如,虽然理性上我也能认识到文学与别种艺术(如绘画、音乐)一样,审美属性应该高居首位,战斗属性必须退居次要、从属的地位,甚至未必是必需的,但在我视董桥文字为“肉麻”、“轻倩”的时候,我无意间仍然抬出了自己的战斗标准,仍然因董桥文章的纯美色彩而腹诽不已。所谓“局限”,指的正是这种状况,就像人的生理局限使我们即使知道飞翔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却依旧长不出一双肉翅。

大陆作家的苦命在于,他们一面因文章的战斗性吃足了苦头,一面无意识中又将战斗的文艺视为当然乃至必然。他们谁都知道现代中国不可能再出现鲁迅了,谁都不能像鲁迅那样出言无忌地谈话作文,却仍然奇怪地视鲁迅为楷模,为追随的目标。他们的文学经验里交织着生命惨痛,这惨痛太过深重,以至他们丧失了对文学本性的知觉。一个有趣的比较是,我发现无论董桥还是余光中,对鲁迅先生只有礼节性的尊重,是那种避免引起不必要麻烦的尊重,对钱钟书先生则是十足的折服拜倒。他们谈论鲁迅的口气声调,与我等大异。想来原因不外是,他们置身的环境对战斗性文字要求不高,需求不丰,周围没有那么多让人联想到鲁迅的社会现象,所以更在乎文章的学问、性情、才华等真功夫,而对疾言厉色、一针见血的呐喊或针砭兴味寡然。在个人性向上,他们便自然趋向了机智、博学的钱钟书而不是激烈、正义的鲁迅。反观国内,我们不时听到的对钱钟书的一种指责居然是:他在文革期间过于韬光养晦,只满足于经营自己的《管锥编》,而没有像张志新、遇罗克那样成为思想烈士。——当然,这拨先生若生活在汉代,也会要求司马迁“引刀成一快”,根本不必写什么《史记》。君子嘴脸,正是中国社会最大的食人兽。

董桥没有我们有过的经历,我们没有他那种唯美的文学感受。他的文学世界没有受到严酷政治的污染,他是轻松自在的,他不妨把自己从事的文学理解成一把音质超群的瓜内利小提琴。对社会性创伤缺乏体验的董桥——那本来就不是一位文人必然要体验的东西,不然,难道因为“大难出诗人”的缘故,天下文人都应该在内心渴望社会不公正?——根本没必要在文字里夹杂些我们始终想夹杂进去的东西。他的服务对象就是文字,就是文学本身,一如画家、音乐家只以美为表现对象。但是我们不行,我们的经历、记忆及置身的环境,决定了我们无法具备对文学的超然心境。心动还是幡动,我们说不清,我们需要掂量的东西太多,我们有太多的顾虑,这些顾虑有些已经成了个人无意识。我们以为文学天然是要载道言志的,而董桥他们却认为文学有着固有的轻灵,本不必承受如此之重。在没有亡国之恨的时代,隔江传来的“后庭花”,原本就是艺术的正音。文学是人学,不是革命学,不是社会学,文学固然可以表达一切,但文学作为一门艺术的基本目的不应丧失。但大陆作家的文学则是被剪去了翅膀的文学,总是走极端的文学。他们好像觉得文学仅仅是文学,是一件说不过去的事情。董桥他们只想以文字证明自己是一名合格的文人,身心俱困、五内俱焚的大陆作家则早已没了抚辞弄句的心情,他们只想通过文字证明别的东西:人文思想家、经济学家、宗教裁判家、人格大法官、社会良心的义务巡警,等等。再考察言论的禁忌,腐败的盛行,令人不解、愤懑、沮丧或呆若木鸡的社会政治现象直到今天都可说是无日无之(看看《南方周末》或央视的《焦点访谈》吧),他们在作品里不断扮演救世英雄,彼此我诛你伐,得空便打些文字擦边球,便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受制于经验和命运上的巨大沉重,受制于官方力量有形无形的笼罩,中国当代文学总体上仍是一种题材的文学,而董桥们则更注重体裁。换句话说,我们强调的是写什么,他们讲究的是怎么写。

用我们的标准,董桥活脱脱就是一个“丧志到底”的小文人;用董桥的标准,大陆大多数文人腹乏诗书,气质粗鄙,言语无味,趣味寡淡,个别的甚至文理不通,常识匮乏,根本没资格被称为作家。以董桥的文学修养,即使到了英国也不愁吃不上文字饭,中国一些“题材作家”一旦脱离祖国,到了美国大概只能去洗碗——连地铁卖艺都不够格。文学对于董桥他们依旧是一门传统手艺,对于不少国内文人(现在已扩展到艺人)则仅仅是一种手段。

也许,中国文学的那点命脉,真得靠远离大陆政治烽火的港台有为之士予以保存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因为参照董桥文章提供的“手艺”标准,我们会轻易发现,国内媒体上的大量喧嚷,确实有在文学底线之下狂欢之感,南郭先生正大行其道着呐。

2000年6月2日

(《说文解气》,作者:周泽雄,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定价: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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