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县
市农业农村局、
州局属
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根据《
云南省
农业农村
厅
办公
室
关于印发〈
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要求
,结合全
州
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际,
州
农业农村
局
制定了《
大理州
202
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删减后公开)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6
月
16
日
大理州
202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
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州党
委政府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任务,做好
202
3
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不断健全转基因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环节监管。
将辖区内研发单位纳入监管,实行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
,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核查
时间、地点、规模和范围
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实验结束检查收获物和残余物灭活处理、保存以及试验档案管理等情况。
同时,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
严查未经报批的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
。
(二)严格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加强
转基因玉米
、大豆、水稻、油菜
等
农作物品种审定的安全管理
,畅通
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通道,
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参加区域试验和审定。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申请单位应
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
确保品种不含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试验中一旦
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
(三)严抓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加强制种基地的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及种子加工经营环节溯源管理要求,紧密集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专项和种子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
加大对种子生产
基地、
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店
的
抽检
排查
力度,
依法严惩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
(四)强化进口加工环节监管。
严格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坚决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强化
对转基因生物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审查,
各县市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加工企业全覆盖检查,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采购、
装卸、储存、运输、加工
、销售等
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
以及档案管理记录
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依法依规标识后流通销售。
三、抽检安排
(一)试验基地抽检。
州种子管理站
在对以
州
农科院为主的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检查的同时,现场抽取基地内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样品
1
5
个
(其中
5
个省级抽检、
10
个州级抽检);州农科院在以玉米、水稻、马铃薯为主的粮食作物试验基地抽取样品
16
个(州级抽检:玉米
4
个、水稻
4
个、马铃薯
8
个)。
样品
采下即
用保鲜袋封好装入特快专递包内,当日送检。
(二)种子市场抽检。
指定
巍山
县由
具有种子执法资格的人员,依法在本县种子市场抽取
5
个种植面积较大的玉米品种
种子
。
(三)大田种植抽检。
大理市、祥云县、弥渡县、洱源县负责在玉米苗期,对辖区加工企业所在乡镇玉米种植田抽取玉米样品
3
份,即采即封,当日送检。
以上所有抽检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开展,需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承担,
所有样品于
10
月
30
日前,直接寄送到云南省农科院
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
,
检测费由省
、州分别
安排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学习。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唐仁健部长关于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保障作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转基因技术和生物育种知识的科学普及,切实做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政策解读和宣贯。积极开展转基因和生物育种产业化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理性认识,引导形成尊重科学、促进发展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细。
各
县市农业农村局应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主要负责
人
要专题研究部署监管工作,明确
工作重点,强化任务落实,细化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足额到位
。通过行政工作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研究机构、研发单位和企业不断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研究、试验、生产、价格、经营和销售等各环节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要按照本方案具体内容,结合本地实际
,
制定
202
3
年监管工作方案,
于
6
月底前报我局法规与科教科,
并在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发布。
(三)加强督导检查指导。
结合近年各地监督检查的情况,抓住春耕和秋收
关键时节
,对案件频发、风险隐患较大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监管线索督办和约谈负责人制度,提升监管实效。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应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抽查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全面摸排收集违法线索,
鼓励社会各界对转基因种子非法制售和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立案调查,严查案件主体和源头,依法从严处理。
对依法
办结案件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涉案单位所属地。
(五)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各项任务,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于每月
2
日前上报农业转基因
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及时总结半年及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
分别于
7
月
5
日、
12
月
5
日前报送
州
农业农村
局法规与
科教
科。
主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大理白族自治州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
举报邮箱:jubao@yunnan.cn;
滇ICP备0500154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9000057
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