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温87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3〕215号
蔡睿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87号建议《关于重视并加强26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加快山区26县高新区建设,是推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我厅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山区26县布局一批省级高新区,实行差别化创建和认定标准,支持山区26县高新区加快发展建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战略支撑。
一是支持山区26县创建高新区。推动出台并实施《关于加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在山区26县布局一批省级高新区,实行差别化创建和认定标准,强化对海洋经济、山区经济的科技赋能”。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7家高新区,其中山区26县11家,有6家为2021年以来创建。11家分别布局在永嘉县、平阳县、绍兴柯城区、衢州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天台县、仙居县、缙云县。同时,苍南和武义正在申创省级高新区。
二是优化山区26县高新区认定标准。制定出台《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浙科发成〔2021〕6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在对高新区认定中,根据《浙江省高新区创建(认定)评价指标体系》,考虑山区26县在体量、规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10个指标中的2个指标对山区26县另外设立标准,其中,高新区营业收入目标值为500亿元,山区26县为200亿元;亩均增加值目标值为120万元/亩,山区26县为80万元/亩。在2022年度开展的省级高新区认定工作中,山区26县的丽缙智能装备高新区被省政府认定更名为丽缙高新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山区26县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主导产业,加快跨越式发展,支持更多山区26高新区认定为省级高新区。
三是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中向山区26县倾斜。一方面,在高新区年度评价中对山区26县设置加分系数。根据《浙江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34个定量评价指标中有12个指标对山区26县采取设置加分系数予以支持,在原得分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且12个指标大多是和规模、体量有关的指标。另一方面,年度评价指标更多侧重反映强度和效益,弱化山区26县资源禀赋相对薄弱的影响。为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相较于2017版,2021版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以提升“双亩均”亩均效益、主导产业结构、绿色协调发展为导向,主要围绕“双亩均”、研发、绿色发展和生态宜居设置指标,其中强度指标分值占比高达69%,也即100分的定量指标中强度指标有69分,总量指标从原先的51分下降到20分,最大程度弱化规模指标的考核,尽量向山区26县倾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在高新区创建、认定和评价中向山区26县倾斜。继续落实《实施意见》《评价办法》等文件中有关山区26县的政策,在高新区创建、认定、评价过程中实行全链条、全流程管理,继续向山区26县倾斜支持,推动山区26县布局更多高新区。实现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抓好主导产业发展、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山区26县高新区对所在县(市、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后续政策出台积极考虑增设山区26县赛道。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我厅开展了开发区(园区)综合改革,省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开发区(园区)统一考核。我厅将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综合考核对山区26县开发区特别是高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增设山区26县赛道,并在评定先进中对排名前列的山区26县高新区予以倾斜,在体制机制、要素资源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山区26县加快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工作。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胡胜链
联系电话:0571-87054055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