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近日,首单PPP资产证券化落地的消息引发市场热议。证监会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报价系统)的PPP资产证券化,不属于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监管框架下的资产证券化。由此难免让人产生联想: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会否存在标准套利?
联合发文标准要求堪称严苛。证监会官员所称的联合发文,是指去年底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方式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实现市场化融资。相关交易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并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范围提出四点要求。
通知的硬性指标之一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资产证券化的项目要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但PPP模式2014年才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目前多数仍处于建设期,因此这项要求对于多数PPP项目来说可谓严苛。
首单PPP资产证券化——
太平洋
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运营未满两年,并由两大股东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标通知要求显得成色不足。专项计划纳入基础资产的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PPP项目隶属于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PPP项目,后者已经被纳入财政部公布的PPP项目库,确属PPP项目。而其在报价系统发行也属于证券化。由此,报价系统首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落地。
推动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目的在于保障PPP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但目前存在不同系统间标准不一的情况。
2月17日前,各省级发改委将推荐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预见,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监管框架下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将很快揭开面纱。首批资产证券化项目将对行业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必定优中选优。
但目前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入库PPP项目已经逾万个,入库项目总金额也近13万亿元。在规则不统一的情况下,PPP资产证券化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在所难免。从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希望能够形成一个统一规则,使操作流程更加公开、透明。
王健林的那些“神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