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 即日起
报名截至: 2023年4月16日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 1999 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 15 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目前红山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 1050 亩,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 128 号,占地 220 亩,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高淳新校区占地 1100 亩,一期建设 28 万平方米,待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迁入高淳新校区。
2019 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红山学院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39 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35 名、硕士研究生学历 4 名;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9 名(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专任教师 1 (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1.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2.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1973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 ] ,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 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果。
(二)专任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学历)
1.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1988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 ] ,特别优秀或有丰富工作经验者可酌情放宽。
4. 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三)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 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2.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原则上要求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8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 ] ,特别优秀或有成熟工作经验者可酌情放宽。
4. 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一览表。
5. 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
6. 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能力。
三、聘任待遇
1. 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 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
3. 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1. 专任教师 1 招聘时间: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专任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学历)、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时间: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 https://hszp.nufe.edu.cn )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或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处官网链接( http://hs.nufe.edu.cn/rsc/ )报名。
(三)应聘注意事项
1.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 3 倍的(专任教师 1 除外),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告。
4. 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应聘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1. 专任教师 2 、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 1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 2 )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 15 分钟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面试以现场抽答题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
2. 免笔试岗位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无需参加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者采取教学试讲面试,即:确定一门专业课程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教学试讲面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政审,并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下蜀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邮政编码: 212413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0511-87762766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_Sheet1.png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3 年 3 月 16 日
http://hs.nufe.edu.cn/2023/0316/c12a1801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