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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对2023年3月份的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以及单位变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朱莉2人为符合人才购房补贴资格人员,瞿豪亮等1人为单位变更条件符合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3年 11 月17日至2023年 11 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委人才办:88961172,温州市住建局:89987291。

附件:温州市市本级2023年11月份符合人才购房补贴和单位变更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2023年11月符合温州市市本级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租房补贴                    单位及资格变更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申请单位名称 人才资格类别 补贴类型 补贴 金额 备注

1 朱莉 温州综合保税区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 购房补贴 20万 新增

2 李芳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C类人才 购房补贴 80万 单位变更

3 瞿豪亮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日制本科生 租房补贴 600元 单位变更